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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参考材料

广州市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第十次党代会环保局新闻发布稿)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空气、水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主要任务,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世界水资源论坛水环境治理奖第一名”等称号,成功举办“绿色亚运”,圆满实现“到2010年一大变”和“天更蓝、水更清、路更畅、房更靓、城更美”的目标。主要情况如下:
一、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数量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五个更”和实现“2010年一大变”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于1998年3月制定努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2004年正式提交创模申请, 2006年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方案》及配套的空气、水和城市环境等3个实施方案、15项专项行动计划、1000多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后,于当年11月通过国家严格考核验收,2007年2月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成为我国成功创模城市中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获得此项荣誉之后,全市各各级各部门不懈怠、不停步,紧密结合迎接亚运会,把环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五个更”和“2010年一大变”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是经过亚运会的洗礼,全市环保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开展了大规模的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了“天更蓝”目标,空气质量连续6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成功摘掉戴了十多年的“重酸雨区”帽子,今年前11个月空气优良率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
制定实施了《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简称“空气整治50条”)及其深化的“空气整治新31条”,从工业污染防治、市区产业“退二进三”等7个方面全面推进12860项空气治理项目的落实,开展了大规模的空气污染整治。在生产总值从2004年的4450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604.48亿元、增加近1.4倍,工业总产值从5766.7亿元增加到14721亿元、增加1.5倍的同时,201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81%,比2004年上升14.75个百分点,连续6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57.1%、27.4%和30.3%,成功摘掉戴了十多年的“重酸雨区”帽子。
今年以来,狠抓《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后亚运时期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业污染源治理、机动车废气防治、饮食业油烟整治、工地扬尘控制等4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推进17个空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实施,同时强化环保监管,促进空气质量继续改善。1至11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8%,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8.2%、7.8%和2.9%。
三、全方位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制定实施了《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修订了《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法律、政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供了有效保障,形成了新车源头污染控制、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在用车污染控制的全过程污染控制体系,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2005年以来,先后实施了机动车国Ⅱ、国Ⅲ和国Ⅳ标准,推广使用了低硫车用柴油、国Ⅲ车用燃油和国Ⅳ车用汽油,大幅度提高了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车用燃油品质;全面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黄标车实施限行措施,目前限行区面积达353平方公里;实施了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简称“I/M制度”),对在用车全面实行环保达标管理,确立了科学先进的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五”期间,在机动车保有量从172.2万辆增加到214.6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从68.2万辆增加到161.1万辆的情况下,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污染物不但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三成。
四、开展了大规模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珠江广州河段水质显著好转,达Ⅳ类标准,丰水期部分时段为Ⅲ类,已连续6年成功举办珠江游泳活动。
坚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民生一号工程”来抓,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系统地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业废水治理、流域污染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河涌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全市每天有71.3万吨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达标率96.51%,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减。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5.18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6%,比2006年上升14个百分点,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与2008年相比,减少污水直排、漏排珠江100万吨/日。全市已有295个村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惠及农村居住人口71.5万人。
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整治。西江引水工程建成投产,惠及600万广州市民,实现了从喝“放心水”到“优质水”的飞跃,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西部饮用水源地水质未完全达标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珠江广州河段水质显著好转,达Ⅳ类标准,丰水期部分时段为Ⅲ类,已连续6年成功举办珠江游泳活动。
五、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每亿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72.5%。
提前完成了56家重点工业企业脱硫,全市火电企业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57家企业全部改用清洁燃料。累计关停共209.8万千瓦机组的23个小火电项目、产能达1425万吨的91家落后水泥企业,淘汰1139家企业的燃煤小锅炉,市中心区263家规模企业完成环保搬迁。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从14.9万吨下降到8.47万吨,下降43.2%,减排幅度相当于国家、省平均减幅目标的3.0倍和2.3倍;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从0.055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33毫克/立方米,下降37.7%。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5.18万吨/日, 占全省污水处理能力的四分之一强(26%),化学需氧量从13.7万吨下降到11.24万吨,下降18.0%;珠江广州河段化学需氧量浓度从20.7毫克/升下降到13.6毫克/升,下降34.3%。
六、制定实施了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水、辐射等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及其配套的20个实施方案,以优良环境实现了“绿色亚运”目标。
系统制定实施了从2004年“申亚”成功到亚运结束后分8个阶段推进的空气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并在落实“空气整治50条”和“新31条”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水、辐射等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及其配套的20个实施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7.81%,高于亚运空气质量保障设定96%的目标; 亚运期间,空气质量优良率100%,18个国控点和亚运场馆测点、全市空气质量每日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创下了“申亚”成功以来的最佳水平;大型活动水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全部亚运涉水赛场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符合亚运水环境保障目标要求;所有场馆周围环境辐射属正常水平。
七、充分发挥环保审批的环境准入作用,提高审批门槛,积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高度重视规划环评在宏观决策阶段优化发展的关键作用,先后开展了广州市高压电网规划、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规划、广州港总体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将节能低排、清洁生产水平作为环评审批的关键要素,停止了钢铁、水泥等污染严重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坚持审批与服务并重,不断完善咨询、受理、催办、约谈、回访、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制度,为关系广州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骨干项目和关系群众生活的公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积极条件,有力地支持了广州地铁、汽车制造、空港等重大骨干项目建设。“十一五”时期,全市共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9824宗,涉及总投资10161.35亿元,不予批准或暂缓审批环评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2738个。环保行政许可窗口连续三年获市政务中心“标兵窗口”称号,连续7年服务满意率100%。
八、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铁腕治污,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对突出环境问题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2006年-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约17.2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万宗,责令关停企业(项目)7416家(个),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今年1-11月,全市环保系统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共检查企业4125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66宗,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841宗,责令关停企业(项目)1284家(个),罚款总额5982余万元;查处排气超标机动车2880辆次、冒黑烟机动车14812辆次。2007年-2010年,市环保局联合市监察局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督促786家重点企业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九、狠抓环保队伍“五大建设”,牢固树立“六个观”,建立健全了先进的空气、水、辐射、噪声等监测预警体系。
坚持不懈抓好环保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廉政“五大建设”,牢固树立事业观、团结观、廉洁观、方法观、效率观和激情观等“六个观”,形成上下联动更加紧密、统一监管更加有力的全市环保“一盘棋”工作格局。
近年来,环保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先进的空气、水、辐射、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全市共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10个,各区、县级市自动监测站点28个;建立了多模式本地化预测预报集成系统,实现6-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目前全市拥有14辆机动车排气遥测监测车和7辆机动车排气移动监测车,不断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配备2艘环境监测船,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实时监控广州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建立5个辐射自动监测站,购置2台辐射应急监测车,对广州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全市共布设四类功能区11个声环境测点、205个区域环境噪声测点、198条道路298个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位及5个交通干线自动监测站。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项目涵盖地表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植物、固体废物和煤质,生物,噪声和振动,辐射,室内污染物,机动车排放,材料等九大类共计431项,拥有气质联机、环境颗粒粒径谱仪、离子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等一批高精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千余台套,具备饮用水源地109项有毒有害指标的监测能力。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已投入使用,促进了全市环境监控能力稳步提升。
十、不断建立健全环保长效监督管理体系,为后亚运时期进一步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机制体制保障。
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或修订了《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等环保法规,《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等一系列政府通告以及《学习借鉴港澳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工作方案,为后亚运时期进一步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政策法规保障。紧密结合环境污染区域性、流域性的特征,以举办亚运会和落实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和周边城市对区域污染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区域、流域城市间协作机制,大力推进区域污染联防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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