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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本报讯  为扮靓城市空间,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充分体现户外广告招牌美化城市环境和凸显城市活力的重要功能,市城管委以《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依法规范和管理我市户外广告招牌。

大力清拆整治违法和过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据统计,从2008年12月至今年6月,城管部门采取分期分批逐步推进的摸式,重点整治全市98条主要道路和65个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招牌,据统计,已清拆违法户外广告19913块,315216平方米;清拆招牌39087块,170804平方米;清拆违法占道各类告示牌、招牌、宣传栏等2257多块。

    为加强我市户外招牌设置整治力度,市城管委于今年7月,出台了《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整治指引》,明确户外招牌设置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常用的个案标准,为全市开展整治工作时提供统一规范的设置要求和技术标准。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林下路等12条路段的店铺招牌整治,正在推进童心路、东湖路等34条路段的店铺招牌整治。此外,为积极推进我市主要路段广告设置规划,市城管委还完成广州大道等26条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141条路500个中国电信新式公共电话亭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筹备工作,并将于本月下旬开拍;中山大道BRT站台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将于9月份开拍。

六大举措依法规范和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

    就城管部门如何贯彻实施《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继续加大清拆违法广告力度。以清拆环市路、珠江两岸的违法和过期户外广告招牌为重点,全面清拆98条主要道路和65个重点地区以及8大城市进出口的违法和过期的户外广告招牌,全面清拆全市建筑物屋顶的广告招牌,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清拆任务。二是加强《办法》的业务学习工作。本《办法》与先前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7号令)相比,在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管理模式、审批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修改和变动,城管部门首次承担起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职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标准规范也有了相应的调整,因此,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各级城管部门行政审批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办法》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办法》的宣传推广工作。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与媒体合作,对我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现状进行剖析和报道,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新出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通过引导舆论关注我市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的现状,关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新模式,关注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标准和要求,使全市市民积极参与到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中。四是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相关配套性文件的制定和出台。与《办法》密切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包括:《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这些都是城管部门行使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市城管委将配合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同时,加紧推进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基本做到设置规划覆盖全市范围,为实施行政许可打好基础。五是严密组织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的实施。根据《办法》的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必须向市城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市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意设置的给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目前,市城管委已设计准备了一整套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流程和各类填报表格,部门内部审批流程也已调整完备,待《办法》出台后,将在广州市户外广告网上公布这些申请流程和相关表格,方便设置人提出申请。对已经规划批复的19条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市城管委将依据《办法》有关规定,迅速启动这些路段规划点位的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的审批。六是加快理顺公有物业户外广告拍卖工作。以中国电信公用电话亭户外广告和BRT快速交通候车亭户外广告位置为试点,推进公有物业广告位的拍卖工作。同时,根据《办法》的立法思路,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户外广告设置公私物业界分等问题,起草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公有物业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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