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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向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我市低收入困难群体造成的生活压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至7月,向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一次性发放三个月临时物价补贴,这是在全省率先推出的一项举措。

  近一个时期,由于我市受持续强降雨等因素影响,造成蔬菜供应减少,价格大幅上涨。据物价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5月中旬以来,一些蔬菜的主要品种价格涨幅较大,主要蔬菜价格环比平均上升14%,与去年同期相比,人均每月需增加40元左右,给我市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压力。市气象局预测,我市近期还将有连续的降水过程,影响蔬菜价格的主要因素并未消除,预计主要品种蔬菜价格难以在短期内回落,主要叶菜价格还会在高位运行。为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市政府决定从5月至7月向全市低保、五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发放标准如下:

  一、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每月50元;

  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每人每月30元。

  全市各级财政共支出补贴金1883.715万元,惠及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13.04万人。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我市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市民政、财政部门每月按时按标准发放低保救助金,并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时,及时发放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形成了长效机制。

  据了解,我市最近一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是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连续20个月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当时的补贴标准最高是30元/人/月,今年发放的最高标准比2008年提高了20元/人/月。(穗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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