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栏目:新闻背景

[收藏][打印][字号:]

关于对金穗大厦车库水浸进行抢险救灾的情况说明

1、天河区接到抢险报案后千方百计迅速处理。

  5月7日上午11时左右,金穗大厦物业公司向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报告其地下车库浸水,请求派出抢险队抢险,因该局抢险队已全部派往其他抢险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按市三防办抢险应急协调机制,电话请求市排水中心支援,但市市政抢险队伍已全部出动而无法增援。我们随即要求我区市政管养中标单位之一的黄埔区市政公司抽调力量急往抢险。黄埔区市政公司很快调剂出2台排水泵前往金穗大厦。

2、天河建设和水务局工作人员没有提出收取任何费用。

  现场抢险中,金穗大厦物管人员欲加快抽干积水,便主动与现场作业工人及黄埔市政公司协商,意欲由物管企业出钱,增加租用其他社会力量的大排水量水泵前来增援。于是黄埔市政公司介绍了鸿鑫清洁服务公司来增援,鸿鑫公司随即派了5台大泵进行排水,并在区建设和水务局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物管公司协议排水价钱,在这个过程中,天河区的现场工作人员没有参与,也不知道鸿鑫公司与物管谈价钱的事情。

3、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及时制止鸿鑫公司收费行为并责令退款。

  5月10日晚,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获知鸿鑫公司收取物业公司5万元的“抢险费用”之后,马上制止并责令该公司退款。5月11日上午,该公司已将支票退还给物业公司。

  我区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有关抢险救灾费用都由政府财政支付的规定,在本次洪涝灾害的其他抢险排涝的费用也均由政府财政支付。金穗大厦的用电等其他洪涝后续工作,都在抓紧完成。对抗灾救灾中的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已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里已专门召开会议,重申依法依规救灾抢险,并向市里作了报告。

[收藏][打印][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