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留交会好新闻评比活动
去年为做好第11届留交会宣传工作,市留交办首次举办了“留交会好新闻”评比活动。该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媒体工作者的积极性,多角度、深层次地对大会进行报道,产生了一批优秀稿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今年,为配合做好第12届留交会宣传工作,市留交办将继续举办“留交会好新闻”评选活动,欢迎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境内外新闻媒体刊播的关于留交会活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其中,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8日期间的报道评分权重适当增加。参评体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新闻专题(包括网络)等。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15名,奖金各7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各400元;
鼓励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二)评选标准
1.报道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准确及时;
2.报道行文流畅、语言生动、通俗易懂;
3.图片角度新颖、构思精巧、新闻性强;
4.版面重点突出、编排精致、感染力强。
三、评选机构及人员组成
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评选程序
(一)各新闻记者报送参评作品。
1.报送时间地点:
本次评选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报送地点为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西区),联系人:林浩,电话:83124229、13822283918,传真:83124326、Email: linhao@ocs-gz.gov.cn )。
2.报送要求
报刊(含网络)作品: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网络稿件可下载打印。
广播作品:刻录为MP3格式的文件,每张光盘只录一个节目,并附作品文字稿。
电视作品:刻录为DVD光盘。每件作品须送一张光盘,并附作品文字稿。
五、表彰
拟定于2010年3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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